关于印发《中央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央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为确保中央广播电视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中央电中”)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前期开展的评选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目的和意义
中央电中奖学金,是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设立中央电中奖学金,不仅对完善国家开放大学奖学金制度具有推动作用,更重要的是通过奖学金评选和颁发,推动国家开放大学系统中等职业教育的改革,助力国家开放大学建设。同时在鼓励中央电中学生刻苦学习、完成学业;推进校风、学风建设;增强国家开放大学系统中等职业教育的凝聚力和学生归属感;为开放教育本、专科储备生源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评选对象
中央电中在籍学生。
三、奖学金来源
1.国家开放大学专项拨款。
2.国内外企业、团体或个人捐赠。
3.社会各类基金会资助。
四、奖学金种类
1.中央电中奖学金。奖学金发放名额和金额视当年情况另行规定。
2.专项奖学金。中央电中根据资助或捐赠者意愿设立专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的发放范围、等级及申请条件另行规定。
五、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品德优良,行为规范,无违法违纪行为。
2.勤奋努力,积极进取,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积极参加学校教学、实习及其他集体活动,善于合作、乐于助人,学以致用,表现突出。
3.已修完 60%以上本专业最低毕业总学分,已修各门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且单门课程最低成绩不低于70分。
4.个人事迹突出,在读期间获得国家、省(部)级奖励,对社会做出重大贡献者,不受名额限制且适当提高奖学金金额。
省(部)级奖励是指省级党委、政府直接授予的奖励和国家各部委授予的奖励,省级党委或政府所属委、办、厅(局)等部门授予的省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和青年五四奖章等奖项也视为省级奖励。
六、组织机构
成立中央电中奖学金评选工作组,组长由国家开放大学主管中央电中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中央电中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中央电中教学管理中心负责评选的具体组织与联络工作。分校及合作办学单位成立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负责本校评选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工作。
七、评选程序
1.中央电中部署当年度的奖学金评选工作,制定实施方案。
2.分校及合作办学单位根据中央电中奖学金评选实施方案制定本校的评选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奖学金初评工作。
3.学生个人根据奖学金申请条件,填写申请表,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4.分校及合作办学单位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向中央电中奖学金评选工作组等额报送初审名单和材料。
5.中央电中奖学金评选工作组审核分校及合作办学单位提交的材料,确定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并在中央电中官网公示。
6.中央电中在公示期结束后发文公布获奖名单。
7.中央电中会同分校及合作办学单位做好奖学金及证书发放工作。
8.中央电中做好工作总结及材料归档。
八、监督和检查
1.奖学金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2.对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中央电中奖学金评选工作组视具体情节严肃处理。
3.对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个人,将责成所在学校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将处理结果上报中央电中奖学金评选工作组,收回已颁发的奖学金及证书,情节严重者将予以相应的处分。
国家开放大学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22年9月15日印发
如果您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欢迎您提出来!本站部分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果侵犯了您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